2.基本规定2、1、规模布局2.1.1。城市应构建与城市规模,布局结构和景观风貌特征相适应的绿地系统,确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 区域绿地的规模和布局、并应实施园林绿化工程项目、2,1.2。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应实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维护城市生态空间结构完整 满足风景游憩和安全防护的功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尊重城市地形地貌特征.与河湖水系有机融合、保护并展现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资源 2。应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组团隔离绿带和通风廊道等绿化隔离带。贯通城乡绿色生态空间.3、应构建公园体系。充分利用绿道和滨水开放空间等线性空间.满足公众游憩需求。2、1.3.公园绿地面积应与城市发展规模相适应,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大于8,0m2.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应大于80 2。1,4。城市应建设与人口规模相匹配的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 人均综合公园面积和人均社区公园面积应分别大于3,0m2。人,2、1、5、城市应分级分类配置各类公园 构建公园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新建城区内公园应均衡布局。老旧城区应结合城市更新增加公园数量和面积 优化布局,2 应分级配置综合公园和社区公园,应因地制宜配置游园,3 应合理配置植物园、动物园、体育健身公园等专类公园,4.应充分利用绿化隔离带、生态保育和生态修复的区域建设郊野型公园 2。1,6.绿道应串联各类公园和城乡绿色开敞空间 并应促进其与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相兼容。构建联通城市内外的绿色生态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