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地下水与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4、4、1、规定了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设置条件.在地下水水位较低,降雨少的地区 地下水对防渗系统不造成危害时、可不设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4。4。2。规定了地下水监测井设置的原则及要求,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1,本底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2。排水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 3。污染扩散井.2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m.50m处.4,污染监视井,2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50m处、4.4 3。规定了填埋场防洪水位的设计标准、4、4,4。规定了填埋场防洪系统的主要设施 填埋场防洪系统要求根据填埋场的降雨量。汇水面积,地形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防洪设施.以有效地达到填埋场防洪目的 不同类型填埋场截洪坝的设置原则、1 平原型填埋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四周设置截洪坝。2,山谷型填埋场依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库区上游和沿山坡设置截洪坝,3,坡地型填埋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地表径流汇集处设置截洪坝、本条中的。集水池,是指在雨水汇集处设置的用于收集雨水的构筑物 本条中的.提升泵站、是指将库区雨水抽排至截洪沟或其他防洪系统构筑物的排水设施 本条中的。穿坝涵管.是指上游雨水不能直接导排时设置的位于库底并穿过下游坝的设施。穿坝涵管设计流速的规定要求不大于10m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