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地下水与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4,4.1,规定了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设置条件.在地下水水位较低 降雨少的地区,地下水对防渗系统不造成危害时。可不设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 4.4 2.规定了地下水监测井设置的原则及要求,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1、本底井 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 50m处。2 排水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3,污染扩散井。2眼 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m。50m处 4.污染监视井,2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50m处,4、4。3,规定了填埋场防洪水位的设计标准、4。4 4 规定了填埋场防洪系统的主要设施。填埋场防洪系统要求根据填埋场的降雨量,汇水面积 地形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防洪设施。以有效地达到填埋场防洪目的、不同类型填埋场截洪坝的设置原则。1 平原型填埋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四周设置截洪坝、2.山谷型填埋场依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库区上游和沿山坡设置截洪坝,3。坡地型填埋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地表径流汇集处设置截洪坝 本条中的。集水池.是指在雨水汇集处设置的用于收集雨水的构筑物,本条中的、提升泵站.是指将库区雨水抽排至截洪沟或其他防洪系统构筑物的排水设施 本条中的 穿坝涵管。是指上游雨水不能直接导排时设置的位于库底并穿过下游坝的设施、穿坝涵管设计流速的规定要求不大于1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