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地下水与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4,4,1。规定了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的设置条件 在地下水水位较低 降雨少的地区,地下水对防渗系统不造成危害时,可不设地下水收集导排系统,4.4,2,规定了地下水监测井设置的原则及要求。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2008,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1.本底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m,50m处、2、排水井,1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 3。污染扩散井.2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m 50m处.4、污染监视井,2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50m处。4,4 3 规定了填埋场防洪水位的设计标准,4。4 4.规定了填埋场防洪系统的主要设施,填埋场防洪系统要求根据填埋场的降雨量,汇水面积。地形条件等因素选择适合的防洪设施 以有效地达到填埋场防洪目的。不同类型填埋场截洪坝的设置原则,1。平原型填埋场根据地形 地质条件可在四周设置截洪坝。2 山谷型填埋场依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库区上游和沿山坡设置截洪坝,3,坡地型填埋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可在地表径流汇集处设置截洪坝 本条中的。集水池.是指在雨水汇集处设置的用于收集雨水的构筑物。本条中的.提升泵站,是指将库区雨水抽排至截洪沟或其他防洪系统构筑物的排水设施。本条中的 穿坝涵管。是指上游雨水不能直接导排时设置的位于库底并穿过下游坝的设施.穿坝涵管设计流速的规定要求不大于10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