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Intergrated emission standard。of、air.pollutantsGB,16297、1996发布日期。1996月04月12日实施日期.1997年01年01日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在GBJ,4、73.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GBJ,4.73,工业 三废 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6,84。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77 84,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2。84、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2,85,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