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提高自然灾害的应急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 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 切实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级灾民救助工作应急预案,1,2.编制依据依据.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津政办发、2014、22号,和。天津市津南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南政发,2013.19号、文件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和救助对象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台风,暴雨,暴雪,寒潮 大风.沙尘暴.冰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 山体崩塌、滑坡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 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凡本区居民,以及在本区行政区域内遭受突发性灾害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均属灾民救助对象,1。4,工作原则。1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2.坚持统一领导 综合协调,分级负责 属地管理为主,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互助、灾民自救。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机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津南区民政系统灾民救助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主任。民政局局长任副指挥,区指挥部根据发生灾情的实际情况确定救灾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 2、2.区指挥部职责、1.负责灾民疏散的组织与管理,2。负责救灾衣物 款物的筹集及发放。3 负责外地募捐.慰问的接待和管理.4,伤病员的外送 5,孤 寡.残的管理,6,尸体的处理,7,抚恤及救济事宜.8,区人民政府交办其他事宜,2.3。办事机构及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与上级民政部门 兄弟区县以及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 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准备、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区指挥部决策命令的落实情况、2,4.由民政局牵头组建以下工作小组,1 综合组、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 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制定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指挥部处理日常事务、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2、灾民疏散安置组、政建科和社区科相关人员、负责灾民疏散 安置等事宜。3 救灾物品筹集发放组 救灾救济科相关人员,负责救灾物品分类,灾民领取登记,让灾民生活有保障。4,外地募捐。慰问接待组 财务科和颐养院相关人员.负责有捐赠的物品的登记。接待本人慰问,保管好慰问物品 5、伤病员,孤、寡。残,尸体处理组,殡葬管理科相关人员和殡葬所职工,负责尸体的处理工作,6.抚恤救济组。优抚科和军休所相关人员。负责优抚对象的救济.安置工作,7。急救成辆调度组 司机班相关人员、负责救灾物品的运送及运尸工作、3 救灾应急准备3 1,资金保障根据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体制、自然灾害救济所需资金纳入区。镇应急储备金预算,救灾资金预算应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财力保障资金不足时、由区人民政府向市级财政申请救灾款项。用于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3、2 物资储备在市民政局的统筹规划下、建立区级或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点.并实施统一调度.建立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应急需要,每年储备适量的衣被,帐篷等物资、形成一定的储备规模.同时,对社会仓储,物流资源,通过登记,定购。代储等方式适时征用、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区、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利用政府各部门现有储备资源 及时调运所需物资。实现资源共享.3,3.救灾装备准备区指挥部应配备救灾必需的车辆。卫星电话,移动电话。计算机 摄像机等设备和装备,3、4 社会动员准备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和物品援助,规范突发自然灾害社会捐助工作,在充分发挥已有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作用的同时、继续在有条件的镇建立街道级的社会捐助接收点.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接受网络.完善社会捐助表彰制度 为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 5,疏散转移路线和安置场所的设立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点防控区 单位和安置场地的档案,同时,应根据本地区成灾规律.人口密度.地理环境等情况.按街道.社区.村 行政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已确定为疏散转移通道的、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引导标志。牌、应当设定乡,村。户的对口安置场所。建立相互联系方式及联络卡,3,6。救助队伍组成区民政部门应当组建救灾工作队伍,并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的作用、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3.7.社区防灾教育各镇,街道.社区应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教育、增强居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救助能力,4、预警响应4.1,预案启动的条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1、本区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地震.防汛、防疫。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灾害将对本区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2、发生全区性自然灾害。造成大范围人员无法维持其基本生活 需要给予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保障、3.其他重大灾害。涉及灾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市级预案启动的同时,本区预案相应启动、4。2、启动程序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预警信息进行研判 认定灾情达到预警启动标准,报区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救灾预警响应。4、3、预警响应措施预警响应启动后。区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 组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神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当有重大灾情发生时.全体应急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岗.各司其职了解灾情,及时与区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 严密注视灾情发展、2。及时接收市指挥部通报,向各镇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3,通知各相关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单位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与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4.派出工作小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 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5,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并落实市领导的要求,6.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全体应急人员立即到岗,会同有关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及时了解震情,灾情.及时与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取得联系.7,在指挥部的安排下、组织好现场工作队伍、在限定时间内出发并到达现场。汇同当地镇政府一同疏散和安置灾民,筹集和发放救灾物资 伤,孤。寡.残人员的管理和伤病员的外送及尸体的处理.4,4 信息报送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重大突发性灾害报送工作。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灾情严重的.可同时越级上报.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 农作物和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灾情稳定前.全区民政系统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与各级政府及救灾指挥机构保持不间断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 各级民政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运用抽样核定,典型核定和专项核定等多种统计方式核实灾情、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区,镇民政部门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 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必须逐户核实,登记造册,为实施灾民生活救助提供依据 5。附则5、1,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建立健全监察,审计、财政,民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救灾专项资金监管协调机制 区财政部门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特别是基层发放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效、5,2,奖励与责任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牺牲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 或严重虚报 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3 预案管理5,3,1.本预案由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5,3、2,视情况变化。区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作出修订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5。3,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津南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附件津南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一,指挥部成员单位区政府办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 区建委.区农经委 区教育局.公安津南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房管局,区地震办、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武装部。区红十字会,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一,区政府办.会同区委宣传部 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全区自然灾害因灾受损,灾区需求和应急救助等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加强舆论监督。二,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工作,并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粮油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综合协调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加强灾后市场物价监管、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负责组织受灾期间电力生产和供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抢修和维护。全力恢复和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三,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掌握本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 生产能力和销售 价格的变化情况、满足发生自然灾害时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四.区建委,负责保障供热.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 保障运输安全、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的运送及疏散转移,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实施受灾工程设计和施工.负责检查落实自然灾害易发区建筑设施安全措施情况.五。区农经委.负责全区农业生产灾后生产自救工作 及时通报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损失情况、六.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受灾学校师生转移安置工作,并对受灾困难学生实施救助,制订学校减灾教育计划.开展经常性的防灾减灾教育 七,公安津南分局,负责维护灾区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做好应急救助物资和人员运送的交通疏导工作。负责灾区因灾形成的火灾防范及扑灭。参与控制易燃 易爆 有毒物质泄漏等灾害现场抢险 八。区财政局、负责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预算,筹集、管理和调度。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使用。九。区民政局、负责承担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灾情核查.统计,汇总.评估 上报工作、储备生活救助物资,承担救灾款物筹集,调度,分配和使用管理,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 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管理 十、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援 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队伍。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治,开展卫生防疫 心理援助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开展饮用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十一.区房管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和监测预警、负责核实。统计全区地质灾害情况.进行地质灾害评估,为地质灾害救助提供依据,指导灾区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十二。区地震办.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做好地震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地震现场监测。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震情分析。为灾害救助工作提供辅助决策信息、十三,区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水文、抗旱监测信息.保障供水,排水等水务设施正常运行 统计核实通报洪灾、旱灾情况 为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十四。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的发布。负责气象灾情和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为灾害救助工作提供相关气象信息、十五、区监察局,负责对救助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在管理,使用救灾款物过程中有贪污,挪用 截留.私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进行查处,十六,区审计局 负责对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及接收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七。区武装部。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军队 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救灾,必要时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运送 接卸。发放救灾物资。十八.区红十字会,组织引导志愿者队伍、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中配合当地救助力量.对受灾群众进行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