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一般项目5 3.1.层板胶合木构造及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1。层板胶合木的各层木板木纹应平行于构件长度方向。各层木板在长度方向应为指接,受拉构件和受弯构件受拉区截面高度的1 10范围内同一层板上的指接间距 不应小于1。5m 上 下层板间指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木板厚的10倍 层板宽度方向可用平接头。但上,下层板间接头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2 层板胶合木胶缝应均匀。厚度应为0,1mm、0。3mm.厚度超过0。3mm的胶缝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300mm 且厚度不得超过1mm,在构件承受平行于胶缝平面剪力的部位,漏胶长度不应大于75mm、其他部位不应大于150mm 在第3类使用环境条件下 层板宽度方向的平接头和板底开槽的槽内均应用胶填满.3,胶合木结构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 5条的规定。对于外观要求为C级的构件截面、可允许层板有错位。图5,3,1.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和层板错位应符合表5、3、1的要求。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厚薄规。塞尺。量器。目测.5,3.2,胶合木构件的制作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 0 1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角尺.钢尺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5,3,3。齿连接,螺栓连接。圆钢拉杆及焊缝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3.4.2,10和4,2,11条的规定,5,3。4 金属节点构造.用料规格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与其相连的各构件轴线应相交于金属节点的合力作用点 与各构件相连的连接类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3.4。3 5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5 3,5。胶合木结构安装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2的规定、检查数量,过程控制检验批全数,分项验收抽取总数10、复检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 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