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一般项目5 3,1、层板胶合木构造及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1、层板胶合木的各层木板木纹应平行于构件长度方向.各层木板在长度方向应为指接。受拉构件和受弯构件受拉区截面高度的1,10范围内同一层板上的指接间距 不应小于1、5m,上、下层板间指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木板厚的10倍、层板宽度方向可用平接头、但上,下层板间接头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2 层板胶合木胶缝应均匀。厚度应为0。1mm,0 3mm,厚度超过0。3mm的胶缝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300mm.且厚度不得超过1mm.在构件承受平行于胶缝平面剪力的部位,漏胶长度不应大于75mm,其他部位不应大于150mm。在第3类使用环境条件下。层板宽度方向的平接头和板底开槽的槽内均应用胶填满.3.胶合木结构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 5条的规定,对于外观要求为C级的构件截面。可允许层板有错位,图5 3 1 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和层板错位应符合表5,3,1的要求、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 厚薄规 塞尺、量器,目测、5。3,2、胶合木构件的制作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1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角尺、钢尺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5,3,3,齿连接,螺栓连接,圆钢拉杆及焊缝质量 应符合本规范第4,3,2,4.3,3,4。2,10和4,2、11条的规定.5、3.4。金属节点构造 用料规格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与其相连的各构件轴线应相交于金属节点的合力作用点,与各构件相连的连接类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3、4、3.5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 目测,丈量、5,3、5,胶合木结构安装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2的规定,检查数量.过程控制检验批全数、分项验收抽取总数10。复检,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