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一般项目5,3、1、层板胶合木构造及外观应符合下列要求、1。层板胶合木的各层木板木纹应平行于构件长度方向、各层木板在长度方向应为指接、受拉构件和受弯构件受拉区截面高度的1、10范围内同一层板上的指接间距,不应小于1、5m,上。下层板间指接头位置应错开不小于木板厚的10倍,层板宽度方向可用平接头 但上,下层板间接头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40mm、2,层板胶合木胶缝应均匀,厚度应为0.1mm 0,3mm.厚度超过0,3mm的胶缝的连续长度不应大于300mm 且厚度不得超过1mm,在构件承受平行于胶缝平面剪力的部位,漏胶长度不应大于75mm,其他部位不应大于150mm.在第3类使用环境条件下 层板宽度方向的平接头和板底开槽的槽内均应用胶填满。3,胶合木结构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0 5条的规定.对于外观要求为C级的构件截面.可允许层板有错位,图5,3.1 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和层板错位应符合表5。3,1的要求.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检验方法.厚薄规,塞尺.量器 目测。5 3、2.胶合木构件的制作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 0,1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角尺、钢尺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5。3、3、齿连接、螺栓连接.圆钢拉杆及焊缝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4.3。2 4,3 3.4,2,10和4,2 11条的规定,5,3、4 金属节点构造.用料规格及焊缝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与其相连的各构件轴线应相交于金属节点的合力作用点.与各构件相连的连接类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第4.3,3 4,3、5条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 目测。丈量、5 3。5 胶合木结构安装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 0 2的规定.检查数量。过程控制检验批全数.分项验收抽取总数10、复检,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