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一般项目4.3、1、各种原木、方木构件制作的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 1的规定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 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0、1。4。3 2,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承压面应与压杆的轴线垂直.单齿连接压杆轴线应通过承压面中心 双齿连接,第一齿顶点应位于上.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顶点应位于上弦杆轴线与下弦杆上边缘的交点处,第二齿承压面应比第一齿承压面至少深20mm.2 承压面应平整,局部隙缝不应超过1mm,非承压面应留外口约5mm的楔形缝隙,3。桁架支座处齿连接的保险螺栓应垂直于上弦杆轴线、木腹杆与上、下弦杆间应有扒钉扣紧,4,桁架端支座垫木的中心线.方木桁架应通过上,下弦杆净截面中心线的交点 原木桁架则应通过上。下弦杆毛截面中心线的交点.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4、3 3.螺栓连接、含受拉接头.的螺栓数目 排列方式.间距、边距和端距,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螺栓孔径不应大于螺栓杆直径1mm.也不应小于或等于螺栓杆直径、2,螺帽下应设钢垫板 其规格除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外 厚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0,方形垫板的边长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3,5倍、圆形垫板的直径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4倍,螺帽拧紧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小于螺杆直径的80 螺纹段剩留在木构件内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0倍。3,连接件与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拧紧螺帽后局部可允许有缝隙.但缝宽不应超过1mm.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4,3 4 钉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圆钉的排列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被连接件间的接触面应平整。钉紧后局部缝隙宽度不应超过1mm,钉帽应与被连接件外表面齐平 3 钉孔周围不应有木材被胀裂等现象.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4、3,5 木构件受压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应采用承压面垂直于构件轴线的双盖板连接,平接头、两侧盖板厚度均不应小于对接构件宽度的50 高度应与对接构件高度一致。承压面应锯平并彼此顶紧,局部缝隙不应超过1mm,螺栓直径。数量,排列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检查交接检验报告、4,3。6.木桁架,梁及柱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 0.2的规定 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本规范表E 0。2 4 3.7,屋面木构架的安装允许偏差不应超出本规范表E。0.3的规定.检查数量 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目测,丈量 4 3,8。屋盖结构支撑系统的完整性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检查数量.检验批全数。检验方法 对照设计文件、丈量实物、检查交接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