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 建筑与当地气候相适应是建筑设计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创造良好的室内热环境是建筑的基本功能,本规范的主要目的就在于使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建筑热工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其围护结构的保温,防热和防潮设计、建筑热工设计方法和要求是随着技术 经济条件的改善而相应变化的.本规范是在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 9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本规范上一版对室内基本热环境的要求较低 仅维持在,保证人们生活和工作所需的最低限度的热环境要求.的水平,本次修订时 将保温,隔热设计的标准分为,最低限度 和。基本热舒适。两档、设计方法也结合计算手段的更新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同时,本次修订还增补了术语,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热工设计,自然通风和建筑遮阳设计的内容,此外。近年来建筑节能工作力度大,关注度高、建筑热工设计作为建筑节能设计的重要基础之一,本规范的修编也充分考虑了对节能设计标准的支撑.1 0 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与上一版相比 不适用对象中删除了地下建筑。修改主要是考虑到目前绝大部分高层建筑均包含有地下室 特别是在公共建筑中、很多地下室与地上建筑一样被做为主要功能房间使用,规范中应当给出相应的设计要求和方法 为此.本规范第5章中也相应增加了地下室外墙、地面的设计要求和方法,因此 地下建筑的热工设计可以参照本规范执行,对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例如、浴室。游泳池等.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因其使用条件和建筑标准与一般民用建筑有较大差别,故本规范不适用于这些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