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4 1 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4,1.1 仪表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后,应进行检验或验证。4。1,2、仪表设备和材料的开箱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1,包装和密封应良好、2。型号.规格 材质 数量与设计文件的规定应一致.并应无残损和短缺,3 铭牌标志,附件.备件应齐全,4,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书应齐全.4、1。3,仪表盘、柜。箱的开箱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应平整、内外表面涂层应完好,2、外形尺寸和安装孔尺寸 盘。柜、箱内的所有仪表,电源设备及其所有部件的型号。规格 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1。4。放射性仪表的开箱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放射源标识应完整,牢固,清晰,2、放射源应处于关闭锁定状态,4,1。5、分析仪表的开箱检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 1.2条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析仪表配套的试验标准样品名称、数量,样品浓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2、试验样品应包装完好.无泄漏,4、1、6。仪表设备的性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规定 4。1。7,检验不合格的仪表设备和材料不得使用 并应做好标识和隔离.4 1。8.仪表设备和材料检验合格后、应按要求的保管条件进行保管.标识应明显清晰.4,1,9,施工过程中,对已安装的仪表设备和材料应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