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检验数量3,4 1,本节所规定的检验数量抽检比例、在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检验数量 3、4。2,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取源部件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取源部件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取源部件应按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分析等用途分类各抽检30,且不得少于1件 3、4、3、用于高温。低温.高压 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仪表设备安装。计量 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设备安装 应全部检验 其他仪表设备应按类型各抽检30,且不得少于1台。件、3 4,4 单独设置的仪表盘,柜 箱安装。应抽检20.且不得少于1台、成排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30.且不得少于1排。3,4 5,仪表电源设备的安装应全部检验.3.4,6,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的仪表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30,3,4、7.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仪表管道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管道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仪表管道应按系统抽检30.3.4。8 脱脂工程应全部检验 3.4,9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仪表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3、4.10,仪表接地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 3 4,11,隔离与吹洗防护工程应全部检验。3,4,12,防腐、绝热、伴热工程应按系统抽检30.3。4,13、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仪表设备单台校准和试验,应全部检验。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单台校准和试验。应全部检验。其他仪表的单台校准和试验应按系统抽检30.且不得少于1台.件.3,4,14。仪表电源设备的试验应全部检验 3,4、15。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应全部检验。3,4、16,仪表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应全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