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检验数量3、4。1 本节所规定的检验数量抽检比例 在特殊情况下可增加检验数量 3.4,2,用于高温,低温 高压、易燃 易爆,有毒 有害物料的取源部件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取源部件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取源部件应按温度。压力。流量,物位.分析等用途分类各抽检30。且不得少于1件。3.4.3,用于高温 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物料的仪表设备安装,计量 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设备安装,应全部检验、其他仪表设备应按类型各抽检30 且不得少于1台 件,3,4。4、单独设置的仪表盘、柜 箱安装,应抽检20 且不得少于1台,成排设置的仪表盘。柜。箱安装,应抽检30.且不得少于1排、3。4。5,仪表电源设备的安装应全部检验,3.4,6,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外的仪表线路安装应按系统抽检30。3,4.7 用于高温,低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仪表管道安装、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管道安装,应全部检验 其他仪表管道应按系统抽检30 3、4、8.脱脂工程应全部检验。3。4.9,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内的仪表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3.4,10。仪表接地安装工程应全部检验。3.4,11、隔离与吹洗防护工程应全部检验,3,4.12,防腐。绝热 伴热工程应按系统抽检30.3 4.13,用于高温。低温,高压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的仪表设备单台校准和试验,应全部检验 计量。安全监测报警和联锁系统的仪表单台校准和试验,应全部检验。其他仪表的单台校准和试验应按系统抽检30.且不得少于1台,件。3、4、14.仪表电源设备的试验应全部检验,3 4 15。综合控制系统的试验应全部检验,3.4,16,仪表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应全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