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伊州政办发 2013 140号、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伊犁州直应对森林火灾运行机制,规范森林火灾扑救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林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州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及国家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市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自治州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森林火灾扑救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1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3。重大森林火灾 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4、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 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机构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自治州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并设立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2、2.扑火指挥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设立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 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2 1,自治州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指挥长。由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担任,成员。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州林业局局长 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支队长,武警伊犁州支队支队长、武警伊犁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州气象局局长,州林业局主管副局长,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参谋长等有关领导。火灾发生在山区天然林区。军事禁区和农垦团场,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伊犁军分区和兵团四师领导列入指挥中心成员,2,2、2.指挥中心职责根据前线具体情况决定向火场调集扑火力量支援。扑火物资装备。人工降雨高炮,直升机空投等重大事宜。负责向自治区.自治州党委 政府和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场情况 负责请求支援.指挥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派出,前线指挥协调小组.1、协调小组由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武警伊犁州森林支队参谋长等领导组成.2,协助发生火灾的当地政府或有关单位做好扑灭森林火灾的组织协调工作,3、及时与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沟通情况 4,决定火场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2。3。专家组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3.预警和信息报告3 1。预警3.1,1.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依据国家林业局制定的标准执行、3.1。2 预警发布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州直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州气象局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州直森林火险天气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 互联网。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3,1,3,预警响应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瞭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 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武警森林部队对兵力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县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3,2、信息报告火灾发生后、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准确,规范,及时向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灾信息 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火场距国界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 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6,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7。需要自治区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8.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组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做到打早.打小 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自治州级。自治区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并成立前线指挥部.4 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 2,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必要时.组织协调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 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4。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4,2 3,救治伤员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 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4.2,5、保护重要目标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 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 维护社会稳定,4,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信息和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 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首先撤离群众义务扑火队和外援扑火队。同时,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 在火场扑火人员充足情况下.可先撤离武警森林部队.经检查验收 达到无火,无烟 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全部撤离 山区天然林区发生火灾由林场负责留守清理火场.平原林区发生火灾由地方扑火队负责留守清理。4.2。9.火案查处森林公安机关接到森林火灾信息后、要就近指定林业派出所派人进入火场.判断火源性质、属人为火源所为,要及时寻找证据 尽快锁定火灾肇事嫌疑人、查清案件,达到火灭案清,4,2,10.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4.3.自治州级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 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 自治州应对工作设定,级,级、级三个响应等级,4.3、1 级响应4 3,1,1,启动条件。1 森林火灾发生后,4小时内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确定的重点防火区发生的森林火灾,3.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发生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 应启动、级响应,4,3,1。2.响应措施,1 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并根据需要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3。气象部门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4,3 2,级响应4,3,2,1,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较大森林火灾,2,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边境线附近发生的森林火灾,4.在县市交界地区需要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5。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应启动,级响应,4、3。2 2、响应措施 1.成立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中心,召开指挥中心成员会议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助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2。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并上报指挥中心 3。指挥中心派出前线指导协调小组赶赴火场,指导火灾扑救工作。4。就近调派森林消防队和森警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4,3,3,级响应4。3、3 1。启动条件。1 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2,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自治州森林火灾扑救指挥中心启动,级响应,4、3.3。2,响应措施在 级响应的基础上。指挥中心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 应急保障,医疗救助,宣传报道 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1,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由指挥中心指定前线扑火总指挥、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前线扑火指挥部赶赴火场 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负责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州直森警部队、解放军,武警,公安,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调度航空护林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及时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转移受威胁群众,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6 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5、后期处置5、1。火灾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发生地护林防火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交评估报告.5、2 工作总结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要求上报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自治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要求将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上报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5 3、奖励与责任追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6,综合保障6.1,队伍保障扑救森林火灾以武警森林部队 专业森林消防队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 驻军,武警其他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扑火力量为辅 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 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6、2、后备力量保障加强各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坚持重点建设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 也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的吸收和培训,保证充足的扑火队伍.各种扑火力量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6.3、物资保障自治州,各县市和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都应根据各自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森林防火指挥。运兵车辆等扑火装备、6,4 资金保障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扑火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森林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林场承担,6,5。技术保障自治州及各县市气象部门为扑火工作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6,6,培训演练6,6 1、自治州直属县市、林场护林防火指挥部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 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能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对人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6.6 2、为保证本预案的顺利实施 自治州各级护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按照预案的内容开展培训和演练,7 附则7。1、以上,以内 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7、2,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是伊犁州直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7 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伊犁州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7 4,预案生效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