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旅游景区节能减排指引 DB14/T 2224-2020
  • 山西省养老机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DB14/T 2147-2020
  • 山西省区域物流综合体建设规范 DB14/T 2128-2020
  • 山西省煤样自动采样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218-2020
  • 晋中市RWS-10-5高效节能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范 DB1407/T 024-2020
  • 临汾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要求 DB1410/T 115-2020
  • 吕梁黄河人家服务规范 DB1411/T 39-2020
  • 朔州市城市风貌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
  • 晋城市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规范 DB1405/T 002-2020
  • 山西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规范 DB14/T 2151-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以下简称,自备电厂,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促进我省自备电厂科学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5,9号,及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山西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 发改经体。2016,176号。等精神.结合山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备电厂、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用电,用热需要建设的燃煤或利用余热.余压 余气等自主建设的以自发自用为主的发电机组或发电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扩建和现役的自备电厂,第四条。自备电厂与公用电厂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统一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省级电力规划和投资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的规划布局.核准等工作,省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的运营管理工作,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征收标准的核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