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考核等次评定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六条、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单独赋分。每项工作分值为5分、由市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并督查完成情况,提出得分意见。市安委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 最终得分以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并依据得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项目研发、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 对被考核单位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1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 对被考核单位加0,5分。加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表彰文件。第十八条.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1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 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3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2分.扣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通报,第十九条,各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否决 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一、煤矿.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 发生事故瞒报。较大事故迟报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