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核等次评定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评分法 满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六条.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单独赋分。每项工作分值为5分,由市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各县区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并督查完成情况。提出得分意见,市安委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最终得分以满分100分进行折算 并依据得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项目研发,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0.5分、加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表彰文件 第十八条.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3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2分 扣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通报,第十九条 各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 一 煤矿,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发生事故瞒报,较大事故迟报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