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考核等次评定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六条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单独赋分 每项工作分值为5分.由市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并督查完成情况,提出得分意见,市安委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最终得分以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并依据得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项目研发。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0、5分,加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表彰文件,第十八条,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1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3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2分,扣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通报,第十九条,各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一,煤矿,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发生事故瞒报.较大事故迟报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