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考核等次评定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六条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单独赋分,每项工作分值为5分,由市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并督查完成情况、提出得分意见、市安委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最终得分以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并依据得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项目研发.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1分、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0。5分。加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表彰文件,第十八条,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 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3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2分,扣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通报.第十九条,各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一.煤矿,道路交通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发生事故瞒报、较大事故迟报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