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考核等次评定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以100分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 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十六条.市委 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单独赋分。每项工作分值为5分.由市有关部门负责细化各县区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任务并督查完成情况,提出得分意见,市安委办对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得分进行汇总。最终得分以满分100分进行折算,并依据得分情况评定考核结果,第十七条、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科技项目研发。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抢险救援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受到国家部级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2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1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对被考核单位加0 5分,加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表彰文件,第十八条 因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 3分.受到市安委办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对负有责任的被考核单位扣0。2分,扣分依据为考核年度内下达的通报。第十九条,各被考核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否决,考核结果评为不合格 一 煤矿.道路交通。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的、二,发生事故瞒报、较大事故迟报或应急处置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