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临汾市地震宏观观测网建设和管理要求 DB1410/T 110-2020
  • 朔州市城市风貌整治工作方案 2018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康复设备配置要求 DB14/T 2148-2020
  • 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业务经办规范 DB14/T 2250-2020
  • 山西省供气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6-2020
  • 晋中市SLDP10-28型塑料大棚建造技术规范 DB1407/T 025-2020
  • 山西省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8-2020
  • 临汾市旅游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置要求 DB1410/T 112-2020
  • 山西省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DB14/T 2166-2020
  • 山西省化工企业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南 DB14/T 2127-2020
第三章。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十一条、市安委办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报市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各县区政府 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考核采取被考核单位自评与市安委办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各被考核单位应在每次考核前按照责任书内容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评,自评报告作为各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考核评分依据之一、第十三条.市安委办实施考核时。应当成立安全目标考核领导组 领导组下设若干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组要对照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实地检查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逐项评分。第十四条 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市安委办向签订目标的各被考核单位下发考核通知.安排部署考核事宜 二、被考核单位按考核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考核资料.包括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自评结果及加分依据等,三.市安委办考核工作组实地考核.并在考核结束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初步考核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四、市安委办综合考核情况.研究提出初步考核结果建议.经市安全生产考核领导组审议后,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市长审定后,由市安委办下发考核通报。通报被考核单位考核结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