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 数字临汾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组负责数字临汾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政府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框架建设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框架建设应用顺利实施 二、负责拟定地理空间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共同负责数字临汾地理空间框架的总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市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牵头单位 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组织实施与推广应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框架建设的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和审定,负责组织评审与验收工作,二,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汇交、管理与更新维护.并将数据提交给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的部门进行保密处理,以形成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负责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审查使用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接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申请,四 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与交换工作 拟定。调整并发布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目录,制定全市共享规划。并组织实施,五,负责临汾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六。负责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我市的推广应用工作、第七条,市政府办公厅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在项目共建共享。电子政务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技术支撑,第八条、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公共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提供公共平台接入和数据应用等技术服务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临汾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接入实施。运行维护与用户培训指导工作 二 负责全市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更新与维护工作.三 负责全市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 并提供共享服务,四,负责全市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的注册与发布。并提供共享服务,第九条 市发改 经信.教育 科技.公安,监察,民政、司法。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通运输.水务 农委,林业,商务,文广新、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统计.安监,物价。旅游.文物。人防。编办,民航、地震,档案 规划.工商。税务、公路、质监,供电.气象.邮政.电信,移动,联通等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单位共同参与框架推广建设,负责本单位政务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的采集和更新.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本单位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 更新、二、对本单位的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设定共享权限 第十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联合市发改.财政等部门审查财政性资金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数字临汾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全市共用的。唯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重复投入与重复建设 第十一条,市国家保密局、国家安全局,市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数字临汾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框架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规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