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城市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和管理第十四条,新建城市二次供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城市供水单位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收费标准 未核定收费标准前.仍按现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城市供水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商定,第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建成交付使用的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可委托城市供水单位维护和管理。需委托城市供水单位维护和管理的 由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向城市供水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供水单位验收合格后办理委托手续。验收不合格的 由所有权人或物业服务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改造.改造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第十六条、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城市二次供水水质。水压。水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第十七条,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 维护和管理应有专人负责.运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要求。熟练掌握操作规程.第十八条,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维修、保养 保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持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环境整洁 做好截水 排水处理,防止污染,损坏二次供水设施、三 负责对用户实行计量.抄表和收费到户。四、负责处理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突发性事件、五,负责处置涉及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其他事宜,第十九条.城市二次供水单位应当服从城市用水调度,蓄水时应避开用水高峰期.设施发生故障.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及时恢复供水。第二十条,城市二次供水工程施工 设备维修等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紧急抢修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同时通知用户.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周围十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挖坑取土.修建构筑物.二。设置渗水厕所 渗水坑等污染源,三,堆放垃圾 养殖畜禽.四,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