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河北省天然植物提取物中危害成分检测 第11部分:叶黄素中苯的测定 DB13/T 5189.11-2020
  • 河北省公路桥梁伸缩装置维护和更换技术规程 DB13/T 5192-2020
  • 衡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2023年
  • 河北省综合细胞库建设与管理规范 DB13/T 5163-2020
  • 廊坊市热带植物馆科普研发基地服务规范 DB1310/T 226-2020
  • 河北省公路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指南 DB13/T 5190-2020
  • 河北省柔性防风网抑尘装置设计安装要求 DB13/T 5178-2020
  • 池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
  • 张家口市加油站双控机制建设规范 DB1307/T 344-2020
  • 河北省城市轨道交通基坑内支撑支护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13(J)/T 8369-2020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二十五条,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消防业务经费,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标准予以保障,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的经费由其所在的企业事业单位予以保障,第二十六条,专职消防队伍参加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参加外单位的火灾扑救或者其他应急处置工作损耗的燃料 灭火剂和装备器材等,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定后、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第二十七条,建立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经费保障标准.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其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具体标准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单位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政府专职消防队的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的.按照规定发放高危补贴,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伍应当依法为其人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专职消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十条。政府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其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第三十一条,对在火灾预防,参加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职消防队伍及其人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二条 专职消防队伍的人员在执勤,训练 参加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落实相关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第三十三条.专职消防队伍的消防车辆在执行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处置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及行人应当避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保障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辆优先通行.专职消防队伍的消防车辆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需要通行收费公路.桥梁的,免收车辆通行费.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