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二章,建设范围 第四条,充电设施建设包括专用充电设施建设和公用充电设施建设 一,专用充电设施指在党政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 园区、个人住宅,自有停车位,等专属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专用车辆,员工车辆 私人车辆等提供专属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二。公用充电设施指在规划的独立地块,社会公共停车场,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商业建筑物配建停车场 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铁路客运站停车场,道路沿线、交通枢纽等区域建设面向社会车辆提供充电服务的充电设施,第五条 城区 矿区区域统一纳入城市整体建设规划.其他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