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济南市城市道路工程HSE管理规范 DB3701/T 10-2020
  • 山东省水利数据服务技术规范 DB37/T 4318-2021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森林碳储量计算 DB37/T 4203.3-2020
  • 山东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14-S1-2000
  • 德州市供热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自评报告(住宅建筑)
  • 山东省文明殡葬工作指南 DB37/T 4216-2020
  • 山东省医院重症监护病房(ICU)基本标准(试行)
  • 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
  • 东营市爱国卫生条例 2023年
第三章、共建共享第十八条、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应当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 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电信设施产权人,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服务水平。第十九条,已有铁塔、杆路.管道等电信基础设施、应当按有关规定开放共享 第二十条、禁止电信业务经营者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已签订的应当依法予以改正、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