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二条,代建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一 受市政府委托、项目建设期间行使投资主体职能.负责市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工作 制定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制度 实施细则.运行程序.二、参与编制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协助项目使用单位提报市级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申请,三、审查认定代建单位资格 建立和管理代建单位机构库,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确定代建单位.四,协调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 五,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 六,监督项目招标活动 审核相关合同。监督合同履行 七、监督.管理代建单位工作,八,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设计变更进行论证 审核并按规定程序报批.九 按工程建设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核拨代建项目资金,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预、结,决 算进行评审,审计,十。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监督项目资产和档案资料移交工作、第十三条.项目使用单位主要职责 一、根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和总投资额。通过专家论证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设标准、二.负责代建项目资金的筹措、三,会同代建管理中心提报代建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申请.四、负责或协助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及其他前期工作 五。负责或参与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相关工作、六 负责项目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工作 七,参与项目代建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及材料设备等招标活动的监督工作 八。具体负责项目功能性设计分项工程的现场施工监督,九,参与项目竣工验收。接收项目资产和档案资料、第十四条.代建单位主要职责 一,代建单位代行建设主体职责、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对代建项目负终身责任,二,负责或协助办理项目开工前的法定建设手续、三,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工作,四,负责有关合同的洽谈以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六、整理汇编代建项目有关资料。向项目使用单位办理项目资产和档案资料移交手续、七,履行.滨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 以下简称,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