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火灾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施监理 并记录备查,对施工现场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改正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或者向96119举报投诉,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建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第二十二条,施工人员进场前 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第二十四条、高层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执行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当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应当采用阻燃型防护网。第二十五条。宿舍 办公用房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 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 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会议室 娱乐室等人员密集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首层、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宜布置在不同方向 且不宜少于2个,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的、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通道、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警示标识。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当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第二十八条、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建造.并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第二十九条。在用高层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在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灭火器等临时消防设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结构层同步建设,管径。水压。水量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应设置消防水枪。水带,且每处不应少于2套,第三十一条,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技术交底 防火安全技术交底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三。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四 逃生方法及路线、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二。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三 临时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的配置.四.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第三十三条.施工现场用火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动火作业前施工人员应向施工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二.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三、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材,清理可燃杂物,并进行现场监护.四,严禁直接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进行动火作业,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动用明火、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