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关于绿化用地,绿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9 1,绿地系统规划,为形成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再现,绿扬城郭是扬州、的城市景观。根据城市总体规划 由市园林局会同市规划局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划定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市级公园,区级公园的具体范围,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为永久性绿地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占用。在此范围内除按规划建设少量旅游,休憩服务设施外.不得新建其它无关的建 构.筑物。9、2.防护绿地绿线管理,规划建立六横两纵的防护绿化体系,北以西北绕城公路和宁启铁路绿带,西以润扬长江大桥北接线绿带 东以廖家沟两岸绿带 南以南绕城路。新施沙路,沿江公路.长江绿带及湿地保护区构成城市外围绿环,作为城市外围防护绿化屏障,绿带宽度为干线公路,铁路及河流两侧各100米,沿江公路穿越港口分区。瓜洲分区时按相应分区规划执行,9、3,滨河绿化绿线管理、发挥河道及滨河绿化的生态调节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充分利用和保护市区内的水系,建设滨河绿化带.城市道路与河道相邻的,原则上城市道路与河流之间规划为滨河绿地 重点建设古运河和京杭大运河两岸滨河绿带,形成贯穿城市南北绿色走廊。因地制宜沿玉带河.蒿草河、念泗河、赵家支沟、护城河,漕河、邗沟河、仪扬河等城市主要河流建设滨河绿地。分为10、30,30 50。50 100米三个等级控制 具体要求见表9 1,9.4、绿线范围内除市政公用建筑设施除外原则上不宜建设永久性建筑,如城市规划确定为休闲空间的、经相关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审查后 可适当建设部分服务性建筑、9.5,建设基地内绿地率的规定,9,5。1,居住区绿地率.35 居住区内地下 半地下建筑顶面的覆土深度,0,8米的屋顶绿化可计入绿地率.9、5。2、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绿地率应控制在10。20。内。9.5 3、机关团体,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部队等单位 绿地率 35。9、5、4。对环境周边有大气、噪声等污染的单位,绿地率.30、并根据有关国家标准中环境保护的规定设置宽度不小于30、50米的防护林带.如果防护林带宽度达不到要求。单位绿地率应达到40、9、5,5、属于旧城改造范畴的建设项目 单位。绿化用地指标可降低5个百分点。9.5。6。植草砖停车位不应重复计算停车位或绿地率指标,9、5,7 配套的绿化工程应与各类建设工程同步设计 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