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关于建筑容量控制的规定2,1。建筑合理层高的界定、2 1、1 低层 多层 高层 住宅建筑层高H,3 6。3.0、米.商业用房 办公用房合理的层高H,4.5米 大型公共建筑、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2,1。2、阁楼的南北檐口高度,2,2米,檐口高度指阁楼室内地面至屋面与建筑主墙相交处的高度,2、1。3 建筑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层高H.2.5米 建筑层高高于合理层高应按不同比例折算计算虚拟建筑面积.并按核算后的虚拟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容积率计算详见第2,3条、2.2、建筑面积的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执行 同时要求。2,2.1、阁楼层高在1。2、米,H 2 2,米之间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H、2,2,米的算全部面积、2。2.2,建筑底层檐廊有柱,平台和围护结构的.按檐廊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仅有柱。平台 护栏.栏板而无外墙外窗的按檐廊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2,3、建筑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 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2、2,4。内凹阳台水平投影面积,8,或其进深,2米.形状不规则的、按其进深的平均值计算.的算全面积 入户花园可参照内凹阳台执行、入户花园或空中花园每套住宅只能设置一处、外凸阳台水平投影面积,10 或进深,2米的算全面积。其它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一户的阳台板相连的两个相邻阳台按一个阳台计算指标,并相应计算建筑面积,2。2、5、二层设阳台位置的底层如不作为阳台。无出入口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有出入口的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3。0。16条执行,只要阳台上部有永久性顶盖.不论其高度,均作为阳台,不作为露台 2。2、6,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0 45米的飘窗不计算面积、飘窗的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 0、45米时.窗台至窗顶的净高。2,1米的飘窗、计算全部面积 窗台至窗顶的净高在1、5米、H。2、1米之间的飘窗,计一半面积、窗台至窗顶的净高 1。5。米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2,3,容积率的计算。除以下规定情况外,原则上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2,3,1。阁楼檐口高度 2,2米,按2、2,1确定的阁楼建筑面积的一半计入容积率,阁楼檐口高度 2 2米,按2,2、1确定的阁楼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2,3。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公共建筑层高H,4、5米 按H、4 5、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如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独立隔断开间.8米,并且层高4 5,H,6米、按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层高.6米。按建筑面积的3倍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 大型公共建筑 公共共享空间等除外.2、3,3、低层 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层高H,3 6。3、0.米,按H.3.6 3.0。建筑面积计算出虚拟建筑面积作为核算容积率的标准、2,3。4、建筑物底层设置的地上车库层高H.2。5米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2 2米 H.2、5米的。计算建筑全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H。2 2米的 计算1 2建筑面积 不计入容积率 2、3、5.地下及半地下室的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的、且层高H.2.5米的.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 1。5米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室外地坪标高按与建筑相接部分最低点计.2、3 6。在鼓励利用地下空间的同时 不应随意改变原有自然地形地貌,除规划有明确规定外,不得通过覆土方式抬高室外地坪标高人为制造地下空间。否则视同地面建筑,2.3。7,设有下沉空间的建筑,下沉开敞空间平均进深,3,5米的.其迎向下沉空间的建筑内部空间按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平均进深 3.5米的,其迎向下沉空间的建筑内部空间按照地面建筑面积计算,室内空间进深超过8、0米的按照8.0米控制,其余部分仍按照地下建筑面积计算。2,3、8 底层架空。无围护结构并作为公共开敞活动空间不计入容积率,2.3,9 单层工业建筑层高 8、0米.按二倍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2.3,10,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节能工作,鼓励采用建筑外墙保温的新材料,新技术。保温层面积应计入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但保温层面积不纳入容积率计算.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