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6、2011,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8月1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建标。2011 202号.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 城乡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 34。1466,2011,自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其中第4、2.1 4,2.2,4,2.3 4.2,4 6。1,2.6。2 2 6.2,4.6。3,1。6.3、4,6 3,7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前.言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09、573号文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 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给水。热水供应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邮编230001,邮箱 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俊贤,朱兆晴 陈国林.刘兰.刘静,甄茂盛 任禄、汪军 吴常军.孙卫心。王慧 王东红 张永炜,吴必文 刘朝永、王浩、高峰 孙妍妍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明明。苏继会,张庆宇。潘日兴 姜长征、廖绍峰.周小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