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6 2011。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8月1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标。2011、202号 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省直有关部门,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1466,2011 自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其中第4,2 1 4.2,2 4 2。3.4、2.4,6 1、2,6、2,2.6。2 4、6、3,1.6.3 4,6,3 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前 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 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09。573号文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 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 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 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给水 热水供应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 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邮编230001 邮箱。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俊贤.朱兆晴,陈国林、刘兰。刘静 甄茂盛。任禄.汪军、吴常军、孙卫心.王慧 王东红 张永炜.吴必文、刘朝永,王浩,高峰,孙妍妍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明明。苏继会、张庆宇,潘日兴 姜长征,廖绍峰.周小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