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标准 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4.1466。2011,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11年08月10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标、2011.202号。关于发布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城乡建委 省直有关部门、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已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34、1466、2011、自2011年8月10日起施行 其中第4,2、1,4、2,2,4,2。3 4 2、4.6、1,2,6,2、2。6、2,4。6。3,1,6,3、4,6,3.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由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办公室组织发行。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前,言,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 标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2010,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标函.2009。573号文件.关于申报2010年度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先进经验和兄弟省市有关标准.在总结安徽省具体工程实践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室内热环境节能设计计算指标、建筑和围护结构热工节能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综合判断。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给水。热水供应节能设计。电气节能设计等,本标准中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环城南路28号。邮编230001。邮箱 308785194、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编单位、安徽省气候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绿色和生态建筑研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王俊贤、朱兆晴、陈国林.刘兰,刘静 甄茂盛。任禄。汪军。吴常军 孙卫心,王慧、王东红,张永炜.吴必文,刘朝永.王浩。高峰、孙妍妍,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刘明明,苏继会。张庆宇。潘日兴、姜长征.廖绍峰、周小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