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 2021年
  •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 2016年
  • 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
  • 福建省熔融沉积3d打印品几何精度评价规范 DB35/T 1933-2020
  • 福建省高渗透改性环氧树脂防水防腐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906-2020
  • 福建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全文
  • 厦门市失业保险条例
  • 福建省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振动测量和评价 DB35/T 1936-2020
  • 厦门市网约车运营服务管理 第2部分:服务规范 DB3502/T 046.2-2019
  • 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
、第八章、附则第四十六条.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具体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下发后尚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本规定有关准入和退出管理。价格管理,监督管理等规定,已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此前已审批但尚未开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凡不符合本规定内容的事项,应按本规定做相应调整,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月11日发布的、南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