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罚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买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二条、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 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三。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五十四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细则.拆迁人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单位承担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除、并对拆迁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结果严重背离市场行情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重新组织评估.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暂停办理手续期间,弄虚作假,给被拆迁人办理了手续的,所办手续无效.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