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罚则第五十一条,违反本细则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擅自买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 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三条,拆迁人违反本细则的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 给予警告 可以并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拆迁许可证。一,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二,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三 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第五十四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细则规定转让拆迁业务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五十五条。违反本细则、拆迁人将房屋拆除工程委托给不具备相关建筑企业资质单位承担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除,并对拆迁人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结果严重背离市场行情的.评估结果无效.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重新组织评估,并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罚.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暂停办理手续期间.弄虚作假.给被拆迁人办理了手续的.所办手续无效,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