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 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 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 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 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 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 8 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第二章、选 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 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 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 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 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 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 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 就学。就医方便,2 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 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 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 就业登记,治安防范 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 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 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 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 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 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 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 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 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 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建.设4 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 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 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 4 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 晒衣物的设施、4,2 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 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 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 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 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 9 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 2.10 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 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 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 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 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 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的要求进行设计、4 2,15,强电 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 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 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 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 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 找坡的作用,4、3,3 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 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 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 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 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