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 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 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 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 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 工程监理制 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 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 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 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 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 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 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 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 医疗 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 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 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 高层建筑 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 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 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 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 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 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 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 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 3 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 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 小面宽等户型。3 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 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 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 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 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 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 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 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建,设4,1 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 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 4.2 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 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 4 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 4 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 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 14 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 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15。强电 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 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 2。18 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 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 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 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 4 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 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 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