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 巢政.2012 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 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 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 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 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 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 环境性 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 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 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 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 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 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 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 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 就医、就业登记 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 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 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 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 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 的补贴,3 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 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 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 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建、设4 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 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 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 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 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 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 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 2,10 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 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 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 一般不留洗衣机位 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 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 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 的要求进行设计 4 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 2.16 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 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 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 找坡的作用 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 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 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 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框架。框剪 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 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