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 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 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 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 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 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 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 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 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 环境宜居,就业 就学 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 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 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 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 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 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 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 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 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 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 3 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 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 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 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 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 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 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 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 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 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 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 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 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 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 4.2 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 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 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 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 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 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 854。2008的相关规定 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 4、2 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 4,2 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 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 5 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框架,框剪 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 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 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