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 2012 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 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 2 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 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 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 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 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 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 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 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 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 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 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 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 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 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 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 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 3。3 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 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 小面宽等户型 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 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 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 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 7,安置小区内商业 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 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 的补贴 3 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 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 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 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 安置小区选址 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 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 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 1.住宅套内卧室 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 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 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 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 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 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 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 2、15 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 4 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 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 4 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 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 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 性能稳定 便于施工的材料。4 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 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