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 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 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 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 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 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 应执行国家和省 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 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 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 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 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 就学.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同期投入使用 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 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 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 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 的补贴 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 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 各开发商 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 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 3 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 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 4.2 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 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 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 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 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 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 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 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 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 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 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 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 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 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 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 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 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 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 4 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 有序施工、4.4 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 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 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