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 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 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 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 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 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 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 应与所在街道 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 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 统筹规划 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 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 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 教育 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 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 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 就学,就医,就业登记 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 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 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 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 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 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 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 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 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 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 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10.安置小区选址 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 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 4.2 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 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 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 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 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 4.2 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 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 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 顶棚板底面不粉刷 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 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 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 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 找坡的作用 4。3 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 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 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 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框架 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 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