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 则1 1 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 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 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 1 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 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 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 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 1 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 一主多辅。的原则 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 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 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 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配套建设 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 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 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 第三章。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 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 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 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 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 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 9 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 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 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 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 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 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 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 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 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 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 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 14 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 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 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 4,2 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 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3 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 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 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 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 2 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 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 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 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