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 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 总。则1 1,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 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 3,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 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 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 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 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1 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 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 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 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 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 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适宜 交通便利 环境宜居、就业 就学 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 同步建设 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 规 划3。1 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高层建筑,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 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 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 对建设中高层 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 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 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 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 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 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 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 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 1 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 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 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 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 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 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 2 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 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 4,2 11 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 854 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卫生间排油烟 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 2。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 4,2、18 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 4 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 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 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 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 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 4 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4、4 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 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 便于施工的材料 4.7 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 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 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