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2012.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 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 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 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 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 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 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 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 确保工程质量 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第二章。选,址2 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 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 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的原则.应与所在街道 乡镇,意见一致 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 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 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 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 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2 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 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 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 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 高层建筑 位于四、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 3 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 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 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 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3,4 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 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 规程要求 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 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对商业 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 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3.7 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 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 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 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 避免往返迂回 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 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 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 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 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 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 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 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 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 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 4 2,4 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2 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 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 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4 2。13,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 厨房 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2 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2,18 坡屋面顶层 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4 3.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 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 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3,3、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 4。1。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 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 4、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剪力墙结构,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 砖混.框架.框剪 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 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第五章,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 在本,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