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 试行、巢湖市人民政府文件。巢政 2012 7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已经2012年5月19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六月五日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和指导安置小区建设、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建设水平。依据国家和省、合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是巢湖市安置小区规划 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我市确定安置小区建设水平的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安置小区项目的重要依据 是对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1,3 本导则适用范围为巢湖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内其他乡镇及中庙街道可参照执行 1、4,本导则的规定是对安置小区的基本要求,当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时,应按有关上位法的规定执行、1,5、安置小区建设应按照建设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积极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1.6安置小区住房应符合适用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 耐久性 美观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1,7安置小区建设应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严格工程投资和造价管理。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1.8,本导则未涉及内容,应执行国家和省 合肥市相关建设规定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第二章,选。址2,1。安置小区建设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不低于同期已建居住小区的环境标准 2。2.市区内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按照.一主多辅、的原则,依据城市规划,充分结合现有安置小区,合理确定安置小区位置。2,3.安置小区选址原则上由规划部门提出初步选址意见,按照.上下互动 的原则 应与所在街道,乡镇、意见一致.合理吸纳拆迁户意见。2,4 为便于集中安置以及环境工程的配套、主要安置小区要有一定规模 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并注重起步区的位置选择、2、5,安置小区的选址应适合人居要求并遵循节约用地。方便生活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并符合下列条件,1,地质条件适宜。交通便利.环境宜居,就业、就学,就医方便.2、应结合产业布局,选在设有相应的商业.教育 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的区域。或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配套设施与安置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期投入使用、并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第三章,规.划3.1。安置小区在规划设计时,位于一。二、三类区域的安置房应采用中高层 高层建筑、位于四 五类区域的安置房应以中高层为主可建设少量多层建筑。区域划分按城市拆迁补偿区位划分规定执行 3,2,安置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小区内部公共设施配套,按规范要求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要考虑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用房.功能上要充分满足本社区居民生活要求.如.就学。就医、就业登记。治安防范,活动健身等。3、3。安置小区内道路交通系统原则上采用人车分流系统。对建设中高层、高层建筑的小区必须考虑地下停车位.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0.5个。非机动停车位每户不小于2个 3.4 安置小区的户型及户型比例设计应合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在充分征求拆迁户意见后综合确定、并应满足相关现行国家规范,规程要求。不得为节约用地而选择规划剩余的边角地、拼凑户型或采用大进深。小面宽等户型.3、5。安置小区内应加强景观规划设计、充分满足景观绿地均好性的要求.3,6。安置小区应结合安置需要 对商业 办公等建筑应集中布置、公共建筑宜建设两层以上.小区内的商业门面房.多层商业、办公等建筑应优先安置拆迁户,多余的用房可以成本价出售给社区 3、7,安置小区内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应适当分开,避免相互干扰。多层住宅建筑原则上不设底层商业,沿街商业用房不得向小区内开门 开窗,开设排油烟机孔,小区内应预留一定的门面房作为街道办事处产权交由物业公司出租、收取的租金部分作为物业管理费用。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的补贴.3.8。根据居民的出行方式,应选择经济。便捷的道路系统和道路断面形式、避免过境车辆的穿行。防止道路通而不畅、避免往返迂回 应便于消防车,救护车、商店货车和垃圾车的通行.应减少交通噪音对居民的干扰、满足居住区的日照通风和地下工程管线的埋设条件,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便于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 3、9,规划方案设计时.除符合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条件外。还应当按照规定符合建筑节能要求。3,10.安置小区选址、规划意向,规划设计条件、规划方案及扩初设计等阶段.应经市规委会批准,规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拆迁确需变更规划的需经市分管负责人批准,第四章,建,设4、1、安置小区的让地工作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安置房统一由市政府组织建设.各开发商、街道办事处不得建设安置房。4、2,安置房相关构件建设要求、4 2、1。住宅套内卧室、餐厅、客厅地面做法采用细石混凝土地面。4、2,2、住宅套内厨卫间及阳台地面做法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并拉海绵细毛 4,2,3,厨卫间墙面为水泥砂浆抹面拉海绵垂直细毛,其余内墙成熟面为白色,4.2,4,厨房内增设贴瓷砖灶台及不少于一个洗涤池。4,2,5.卫生间坐便器及面盆安装到位 阳台应设置晾、晒衣物的设施。4 2,6,内门采用镶板门等木质门并安装相应锁具。入户门采用钢制保温安全门或钢制保温防火门,地下室门采用钢制门或防火门 有防火设计要求时按防火设计选用 4、2,7,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普通乳胶漆、室外顶棚成熟面均为白色防水乳胶漆,4,2,8。楼梯间,走廊等公共部位地面采用花岗岩面层.露天处需有防滑处理.4,2 9,楼梯公共部分墙面为白色普通乳胶漆.4。2。10,建筑立面设计中应考虑对户外空调外挂机进行遮挡、4、2,11。楼梯入口处应设信报箱.楼宇对讲可视系统及钢制防护门。4 2.12,雨水立管采用直埋地下进入小区雨水系统 4 2.13 阳台处应设内置凉.晒衣服设施,一般不留洗衣机位。当需要留洗衣机位时。应设独立排水系统并接入小区污水系统.4,2。14,安置小区住房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适用的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安徽省,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 DB34.854.2008的相关规定 同时应结合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60号、的要求进行设计 4。2,15、强电,弱电均应按设计要求到位,4。2,16,厨房 卫生间排油烟、排气系统均采用独立烟道出屋面、4 2 17。除厨卫间等局部位置均不应留明管,4 2.18,坡屋面顶层,跃层除外、顶棚板底面不粉刷,不油漆,内墙粉刷至坡屋面板底 吊顶必须按图施工到位 4,3 安置房节能保温及屋面,4,3.1,安置小区住房墙体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4、3,2.安置小区住房屋面保温材料、宜采用无机保温砂浆、同时能起到找平、找坡的作用。4 3、3 屋面防水应按国家和省、合肥市现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严格执行,等级不得低于二级。4、4,外部环境建设要求.4、4 1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宜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宅间小路宜采用铺装面材。4。4 2,道路应与地下管线统筹安排,有序施工 4 4、3、路灯数量应合理布置,宜采用节能性路灯.4,5,各市政管线应采用地下敷设方式.4、6,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或框剪 剪力墙结构 对已设计砖混结构房屋除外。砖混 框架。框剪。剪力墙等结构房屋的砌体块材宜采用工艺成熟。性能稳定.便于施工的材料、4。7。安置房工程造价以专业部门年度审定为准 第五章 附。则5,1.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两年,在本 导则、发布之日前已设计的工程、维持原设计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