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夜景照明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夜景照明行为、美化城市夜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夜景照明、是指除体育场地,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以外,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者景物的夜间景观照明.第三条。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夜景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 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是本市夜景照明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夜景照明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市市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夜景照明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夜景照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市城乡规划,财政.城管行政执法、房地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工作、第五条 夜景照明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级负责 科学设置,和谐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第六条,本市市辖区的下列建筑物.构筑物,以下统称建筑物 或者场所 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城市夜景照明设施 一。城市主干道两侧临街建筑物,二、次干道及商业街两侧五层以上建筑物、三.城市桥梁.隧道,广场 游园,绿地。文物景点。四。风景区、城市公园,五,城市雕塑。小品.六.主要城市道路的路牌,广告牌 七、城市标志性建筑物 八,其他应当设置夜景亮化设施的建筑物.第七条、建设夜景照明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由市夜景照明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 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八条、建设夜景照明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妨碍市容、交通和消防安全。不得妨碍城市公共设施功能,不得破坏建筑物原有风格和结构安全、不得造成光污染,第九条 建设和改造夜景照明设施应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 并优先考虑采用绿色节能产品,所用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JGJ,T163.2008.第十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 参与建设夜景照明设施 第十一条.新建 改建,扩建建筑物的,其夜景照明设施应当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 同时投入使用,所需费用纳入建设成本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 扩建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将规划确定的夜景照明专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报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市规委会确定不设置夜景照明的项目除外.审图机构应当将夜景照明专项审查意见报市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夜景照明专项设计施工图与项目工程施工图未同时报审图机构审查的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夜景照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夜景照明设施的养护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第十三条.既有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沿街办公楼 城市桥梁,隧道、广场,游园及其他公共建筑物的夜景照明。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所需建设费用列入城维费计划。既有的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沿街办公楼、以及区管理的绿化、公共建筑和场所,由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夜景照明设施。既有的商场,宾馆,餐饮娱乐场所.写字楼、商住楼等经营性楼宇夜景照明 由其使用者或者产权人投资建设。产权不单一.不清晰的沿街建筑物的夜景照明.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筹集资金并组织建设。第十四条,建设夜景照明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政府投资建设的夜景亮化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制度,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参加,夜景照明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由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安排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公司维护 所需维护费用从城维费支出计划中安排。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由经营单位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或者委托夜景照明专业维护单位维护,确因特殊情况需要移交给夜景照明管理机构管理维护的,其设施应符合景观照明设计。安装及施工质量标准.并提供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图纸资料。按规定交纳维护管理费用后、由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安排或者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专业公司维护,第十七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以及重点路段的少数商住楼夜景照明设施接入市政照明供电系统,未接入市政照明供电系统的.装表计量,所需电费由夜景照明管理机构统一从市政照明供电系统保障经费中安排,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投资建设的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运行电费、由经营单位或者产权人承担,未经市夜景照明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接用公共照明电源 第十八条.所有景观照明设施由夜景照明管理机构统一安装自动化控制装置、实现夜景照明亮化设施的统一启闭.第十九条.城市夜景照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时间启闭 一.常年启闭时间.1,5月1日至9月30日的启闭时间,每日19.30开启、关闭时间不早于22,30 2、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的启闭时间,每日19 00开启,关闭时间不早于22 00。二,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启闭时间 1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日的启闭时间、在法定节日前1日至节日完毕当日、每晚按规定开启并延长至晚24时.2.本市重大活动需启闭城市夜景照明的、按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的通知执行,夜景照明设施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的要求 保证夜景照明设施的正常启闭 本条规定时间以外仍需开启的.由业主自行决定,因特殊情况,不能开启的、应当报夜景照明管理机构备案.第二十条、城市夜景照明管理工作纳入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城市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由城市夜景照明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罚.盗窃 故意损坏城市夜景照明设施的 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凤台县,毛集实验区、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夜景照明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