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职责 第十条 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抚州市交通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各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 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第十一条、抚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方针,政策和法规.二。负责履行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及指导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工作,三,协助有关单位组织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四.参与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抽查活动,收集整理工程质量信息 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总结交流经验.五.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 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对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质量监督工作。六,组织,参与本市境内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七.组织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验收前的质量检测鉴定工作 并参与工程验收,八 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活动,第十二条,县,区,交通局质量监督小组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二.负责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工作.制定监督工作要点,三 监督检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其运转情况,跟踪施工现场.制止和纠正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 对农村公路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状况 收集和发布工程质量信息,定期向抚州市质量监督站报告质量监督工作,四 协助。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程验收工作、参加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五、参与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调查 处理工作,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程序简化,高效务实的原则,坚持 重点突出 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方针、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或交通规费投资的农村公路项目、监督覆盖面应达到100.第十四条,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期为自发出监督通知书之日始。至竣工验收质量鉴定之日止。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申请及时进行质量检测鉴定、质量检测鉴定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第十五条、实施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要点.一.质量监督工作应着重把好工程,开工.施工.交工,验收 关 二,质量监督工作重点应放在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相关要素上.监督施工,监理的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核查工程实体质量.三,开工前准备阶段 熟悉和了解工程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情况.熟悉工程设计图纸和当地施工条件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审查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审核监理工作计划的可行性。检查施工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主要施工设备情况。四、施工阶段、监督人员应按照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到施工现场巡回监督检查 重点对隐蔽工程 重点部位 主要材料 各种配合比设计,关键工序,重大施工技术方案,质量通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以下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1.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路用性能及匹配数量进行检查、对拌合设备的计量装置和所生产的混合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理的工作程序 工作内容和工作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抽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 资质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等,3、重点检查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查常规试验的操作,数据处理和真实可靠性、4,按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重点对原材料质量.混合料配合比试验过程和结果进行抽查。必要时进行抽样对比试验 对路基填筑厚度,压实度、弯沉,排水及防护工程断面尺寸等进行抽查 对路面面层,基层混合料质量,拌合,摊铺。碾压工艺进行抽查、对桥涵构造物所使用的钢筋。水泥 砂石材料进行严格检查,对混凝土拌合工艺及质量进行检查,第十六条 质量监督机构.小组 及其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职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工程事故的相关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