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三条,凡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在取得资格预审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 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十七条,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二十八条.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 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第二十九条、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授意招标有关内容.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 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四 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五 其它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