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投标第二十三条,凡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第二十四条,投标人在取得资格预审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合理确定 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十七条。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 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二十八条。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 低价位报价 三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 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第二十九条,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授意招标有关内容.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五,其它串通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