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罚则第二十二条.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 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法定程序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第二十三条。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 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已取得资质 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撤销其许可证书。被许可单位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伪造。转让,出租,出借,挂靠防雷工程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证书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不具备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二、超出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等级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活动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四.防雷装置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合格证书.擅自投入使用的 五 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六,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