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发改委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自治区 地,市关于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我委实际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多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突出重点 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 统筹兼顾,综合治理,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任务、一。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二、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确保规划和项目审批依法实施、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四.进一步深化有关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 五,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三、阶段性目标,一.进一步贯彻落实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和措施。初步建立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二,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三.不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形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进一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四。任务分解,主要措施,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13项,目标要求 主要措施如下、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目标要求。重点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主要措施、1 着重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 未经我委下达投资计划的应到我委备案.规范项目决策,科学确定项目规模、工程造价和标准,认真落实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2。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推行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加大工程建设进度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时开工和国家重大投资计划的完成。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目标要求 重点解决规避投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 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主要措施、1.依据、招标投标法.以及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 发改法规,2009 1361号、2,依据国家即将发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研究起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3。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管、规范招标方式确定、招标文件编制,资格审查,标段划分 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行为,改进和完善评标方法。建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4.提倡和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或总承包制.实现项目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完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 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目标要求 重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 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 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2,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目标要求。重点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主要措施,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2、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 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企业事故,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平台,逐步形成全疆,全地区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五.工作步骤,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到2011年12月31日前结束,具体分五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 制定方案,2009年10月1日至25日 我委要按照塔城市的统一部署。安排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抽调专人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并将实施方案于10月24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分析问题,自查自纠、2009年10月25日至2010年3月25日、一是开展自查,我委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深入查找突出问题.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在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物资采购 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 安全设施,三同时,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基本情况。建立线索档案、二是剖析原因,深入调查研究 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 权力制约,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深刻分析问题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针对自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治理对策.落实整改责任.及时纠正、及时上报 三是重点督查 在自查的基础上、我委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要严肃自查纪律 对不认真自查的地方和部门。要重点督查 促其整改、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作出处理、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我委将适时组织重点抽查,各项目单位将自查报告于2010年3月1日前报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强化职责.全面整改,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25日,一是完善相关制度、我委要全面清理现行工程建设方面的相关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分类作出处理.适用的继续坚持,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出台的要抓紧研究制定 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由各单位组织与地区有关单位对接。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 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 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 二是落实监管职责、我委要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 认真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和实施效果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管,要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 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坚决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和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管理失职、监督不力,导致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在职责范围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和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制。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专项治理期间.各项目单位要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报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检查验收,整改复查、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9月25日.一是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制定检查验收方案、于2011年4月1日前报我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复后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要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我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迎接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五 考核总结、巩固成果 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各项目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委将采取召开专项会议,现场观摩.座谈讨论 量化考核等方式。总结工作,通报成效 通过考核总结。充分肯定成绩、深入查找存在问题。提高治理成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各项目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于2011年10月15日前报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11月25日前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 政府 六.保证措施,一,建立和完善各项目单位日常监管机制.我委要充分发挥日常监管的职能作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根据我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建设之中,明确分工,认真履责 狠抓监管制度落实。定期报告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积极探索招投标行政监督方式 把行政监管.行业监管与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综合监管效能,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建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联席会议机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 具体方案和联合监督检查的协调组织,听取日常监管,联合监督.问题线索情况汇报.研究排查案件线索 督办和组织案件查办等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互通情况、整体推进。三。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考核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一并检查考核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四,建立联合监督检查工作保障机制.我委将协调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统一行动。加强联合监督检查,要从人力,物力 财力上为联合监督检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委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工作人员从委里抽调.实行集中办公,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的政策规定.指导和协调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处理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的其他重大问题。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会议,协调联合监督检查和工作考核,收集汇总各项目单位工作情况 编撰信息.检查指导等日常工作 各项目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项目单位要密切配合 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关键是全面落实相关责任追究,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和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把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之中.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各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三,加强统筹协调、开展专项治理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 协调推进、要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重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相结合,认真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与推进政务公开相结合。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和审批结果.要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与其他工作的结合渗透。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我委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跟踪检查,抽查等多种方式,逐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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