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项目管理程序第四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城改办,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改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城改办、管委会、提出申请 上报市城改办审批,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 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 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 第四十四条。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城改办.管委会,第四十五条。区城改办。管委会、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 并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由区城改办、管委会.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 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 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城改办、管委会,上报市城改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 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编制 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六条。市.区城改办.管委会.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股份制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第四十七条、根据旧城改造主体申请.市城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土地征收出让,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 文物保护等手续,第四十八条 各区城改办,管委会。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征收管理工作。第四十九条 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征收补偿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