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项目管理程序第四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城改办,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改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城改办,管委会。提出申请,上报市城改办审批、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审批 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 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四条,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城改办,管委会。第四十五条.区城改办,管委会,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并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由区城改办,管委会,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 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城改办,管委会,上报市城改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两级政府 管委会、相关部门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六条 市、区城改办、管委会。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股份制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第四十七条.根据旧城改造主体申请 市城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土地征收出让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第四十八条 各区城改办、管委会、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征收管理工作.第四十九条,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征收补偿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 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