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项目管理程序第四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城改办、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改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城改办。管委会 提出申请。上报市城改办审批 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 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四条,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城改办。管委会.第四十五条.区城改办。管委会,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并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 由区城改办,管委会.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城改办。管委会,上报市城改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 管委会 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六条。市.区城改办、管委会.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股份制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 第四十七条、根据旧城改造主体申请.市城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 土地征收出让.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第四十八条,各区城改办.管委会 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征收管理工作。第四十九条,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征收补偿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