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项目管理程序第四十三条 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城改办。管委会 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改办审批 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城改办,管委会.提出申请.上报市城改办审批,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 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审批,第四十四条,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经批准后提供给区城改办,管委会 第四十五条。区城改办.管委会 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并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由区城改办,管委会,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 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对方案的科学性 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城改办、管委会,上报市城改办审批、其中、企业的改造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编制 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审批,第四十六条 市 区城改办 管委会,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股份制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第四十七条.根据旧城改造主体申请。市城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 土地征收出让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第四十八条.各区城改办.管委会,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十九条 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征收补偿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 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