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项目管理程序第四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报区城改办、管委会.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城改办审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区城改办。管委会 提出申请。上报市城改办审批 企业改造项目申请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 管委会,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改造项目申请.由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市区城改办审查同意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四条。市城改办会同市规划局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经批准后提供给区城改办,管委会,第四十五条 区城改办.管委会.按照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 组织编制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方案,并在市城改办的指导下.由区城改办,管委会 组织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召集相关专家和当事人等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修改完善后,由区城改办,管委会.上报市城改办审批,其中 企业的改造方案.由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审批、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 事业单位或相关单位的改造方案、由两级政府,管委会 相关部门编制.经市区城改办审查后报市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审批、第四十六条,市,区城改办,管委会,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完成农民转居民,农村经济组织转股份制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转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工作 第四十七条、根据旧城改造主体申请、市城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项目规划,土地征收出让 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手续 第四十八条、各区城改办,管委会。负责对旧有房屋实施征收管理工作。第四十九条,市区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和有关政策对征收补偿情况。工程投资建设进度 工程质量等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