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关于印发、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方案、的通知 喀市政办发 2012。93号、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为全面检验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喀什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3号,和地区行署,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 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 全面检验我市各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效 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的消防工作原则,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政府部门消防工作 四项责任。农村社区火灾防控 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100,达标为目标 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二、组织机构,一 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工作,组 长.岳志刚。副市长.副组长。胡延军,安监局局长 于,飞、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周跃武,住建局局长。依力哈木.尼亚孜,教育局局长。李,娜.民政局局长。依力哈木。买海提.卫生局局长,阿不都克日木,苏力坦、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江。淳。广电局党支部书记 依布拉音、艾沙,工商局局长,贾卫东,旅游局局长.郑。江.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于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喀什市构筑,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三。考评验收对象,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 各乡。镇,场、街道,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四。验收时间及方法,一.自查自评 1,各乡、镇 场 街道对2010 2012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农村。社区火灾防控 四个基础、达标验收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工作.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 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8个行业部门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部门、附件2.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3、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附件3.对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进行达标验收、填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记录表,6月28日前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综合考评,7月1日至7月10日,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喀交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场,街道,及8个部门近三年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考评验收,对各乡。场,镇,街道验收时将随机抽查1个公安派出所,1个村和1个社区,对8个部门验收时将查阅工作资料。并实地抽查2个直属单位或行业企业,三。总结表彰、对验收达标的先进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此次验收考评成绩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最后一年,公安部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 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取得实效 二,查遗补漏,全面做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和考评细则 做好自查自改和达标创建工作.对未完成的 欠账.任务、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尽快研究协调解决,并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做好迎接考评工作.三.严格考评,客观公正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 逐条逐项对照进行考评打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凡辖区或行业系统内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单位 联系人,王东.闫森、电,话、0998,284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