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关于印发,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 工程验收方案、的通知,喀市政办发。2012.93号 各乡 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二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为全面检验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喀什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3号.和地区行署、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 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具体方案如下、一 总体目标.全面检验我市各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成效。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的消防工作原则,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100 达标为目标。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二.组织机构。一。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工作,组、长、岳志刚 副市长 副组长.胡延军.安监局局长、于。飞。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周跃武,住建局局长、依力哈木 尼亚孜 教育局局长,李。娜.民政局局长、依力哈木,买海提 卫生局局长,阿不都克日木.苏力坦,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江。淳,广电局党支部书记,依布拉音。艾沙,工商局局长 贾卫东 旅游局局长、郑,江、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于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喀什市构筑,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三,考评验收对象。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 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各乡 镇、场,街道,住建局 教育局 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电局 工商局。旅游局.四。验收时间及方法 一 自查自评,1、各乡.镇,场,街道对2010,2012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验收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工作,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 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8个行业部门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部门。附件2.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3.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附件3.对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进行达标验收。填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记录表 6月28日前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二,综合考评、7月1日至7月10日、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 喀交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场。街道,及8个部门近三年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考评验收。对各乡.场、镇、街道验收时将随机抽查1个公安派出所。1个村和1个社区,对8个部门验收时将查阅工作资料,并实地抽查2个直属单位或行业企业 三、总结表彰.对验收达标的先进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验收考评成绩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最后一年.公安部 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构筑 防火墙 工程的重要意义、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取得实效 二。查遗补漏。全面做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和考评细则,做好自查自改和达标创建工作.对未完成的,欠账,任务.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尽快研究协调解决 并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做好迎接考评工作、三。严格考评 客观公正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要本着客观 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逐条逐项对照进行考评打分,考核实行 一票否决 凡辖区或行业系统内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律评为不合格单位,联系人.王东.闫森、电.话,0998.284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