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关于印发,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的通知,喀市政办发。2012。93号 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部门,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为全面检验我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社会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确保喀什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103号,和地区行署。关于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各乡.场、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全面检验我市各部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成效。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 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以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政府部门消防工作 四项责任,农村社区火灾防控 四个基础,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100。达标为目标。使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二.组织机构。一,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 协调和督促指导各部门工作、组、长.岳志刚。副市长、副组长,胡延军、安监局局长,于,飞.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周跃武、住建局局长。依力哈木 尼亚孜。教育局局长,李,娜,民政局局长。依力哈木。买海提。卫生局局长、阿不都克日木。苏力坦,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江 淳 广电局党支部书记。依布拉音 艾沙.工商局局长.贾卫东、旅游局局长 郑,江,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喀什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于飞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喀什市构筑。防火墙。工程验收工作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三。考评验收对象 喀什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 防火墙 工程2010,2012年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单位、各乡。镇.场,街道、住建局.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四。验收时间及方法.一,自查自评.1,各乡 镇 场 街道对2010,2012年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按照 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达标验收细则。附件1,开展自查自评工作,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2、住建局 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广电局,工商局,旅游局8个行业部门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检查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部门 附件2。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6月28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按照.社会单位、四个能力 建设达标验收细则。附件3。对全市一、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进行达标验收。填写、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记录表。6月28日前将验收情况书面报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考评,7月1日至7月10日,市政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喀交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按照考评细则对各乡。镇,场,街道,及8个部门近三年构筑,防火墙、工程进行考评验收,对各乡.场,镇,街道验收时将随机抽查1个公安派出所,1个村和1个社区、对8个部门验收时将查阅工作资料、并实地抽查2个直属单位或行业企业.三。总结表彰。对验收达标的先进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 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此次验收考评成绩将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范畴。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组织领导,今年是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最后一年,公安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将逐级进行检查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46号 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构筑、防火墙 工程的重要意义。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梳理、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取得实效 二,查遗补漏、全面做好自查自评各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责任书和考评细则 做好自查自改和达标创建工作、对未完成的,欠账。任务 要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尽快研究协调解决、并制定具体推进计划,明确经费保障 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各项档案资料进行梳理 做好迎接考评工作,三,严格考评.客观公正评价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考核组要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细则、逐条逐项对照进行考评打分,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辖区或行业系统内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 一律评为不合格单位,联系人,王东。闫森。电。话,0998.2843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