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城市规划区域内的环卫设施。垃圾收集容器.转运站.排放处理场及公用厕所等,专业规划,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第二十条.市内新区开发和旧区改造时,应按国家规定 将环境卫生设施与其他工程配套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所需经费纳入建设工程预算,第二十一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环卫设施.其设计和验收须有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参加 环卫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中.由环卫部门管理的设施就应及时移交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部统筹实施管理,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迁移、占用,封闭各种环境卫生设施。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确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移地建设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前提出拆迁方案。报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批准 由拆迁单位先建后拆.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现场须场内道路畅通 设有排水设施.施工排水和污水须经处理、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不得排向道路 残土,废弃物要及时清除,工地进出口处要铺设一定距离的硬质路面与道路相接,并设保洁人员清扫被污染的路面,因建筑物改造需拆迁原有建筑物的.拆迁单位必须在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限定的时间内拆迁完毕、并负责现场内及四周环境卫生、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堵塞用于清运垃圾,粪便的作业场所和通道.因堵塞清运通道造成垃圾积存,粪便外溢的、限期由责任单位,责任人清运,第二十五条 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厕 可实行收费管理。城市公用厕所的规划、管理。修建 维护,清扫。保洁、清掏 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关施 公用厕所动迁再建要按有关规定到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第二十六条.城市主要街路。广场由环卫专业队伍实施.晨扫全日保洁,街巷居民区的清扫保洁.由街道保洁队负责,未交接的小区的清扫保洁.由开发单位负责.公园.游园。景点。绿化带由权属及责任单位组织清扫.保洁 机关,团体 部队、院校 企事业单位应按市.区划定的.门前五包.责任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城市集贸市场,各类公共场所环境清扫保洁由管理单位负责.各种摊点棚亭周围五米内的环境卫生由从业者负责清扫保洁,早,夜市场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清扫保洁 散市后半小时内完成场地清理.垃圾清运 恢复原貌。市内各类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由市容环卫监察大队检查监督.第二十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和烘便的收集、运输 处理,由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队伍负责.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厕所要及时清掏,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 排放工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经营性垃圾等,必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并缴纳垃圾排放管理费.运到指定的排放场、不得排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楼房垃圾疲乏内、凡需要利用废渣 残土填垫的单位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填垫、第二十八条,单位,私人旱厕及化烘池的烘便清运实行有偿服务,非生活垃圾需要代运的可委托环卫专业队伍代为清运。并按规定交纳代运费。企事业单位,私人旱厕及化烘池的洪便必须由环卫专业队伍代为掏运,第二十九条,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单位产生的有毒有害垃圾由产生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第三十条、医疗单位产生的医疗固体废弃物、必须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统一收集转运,集中焚烧处理,并按规定缴纳清运焚烧处理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医疗固体废弃物、第三十一条 在市内行驶的各种车辆应保持车容车貌整洁。遵守下列规定。一,轮胎沾有污物时、要冲洗.处理干净.不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二 不得沿途抛弃废弃物 三,运载散体.流体和垃圾的车辆,必须有封闭、苫盖设施 四、经批准进入市区的畜力车必须配备烘兜和清扫工具、对遗撒的烘便和饲料应及时清除。第三十二条。冬季扫雪工作由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责任单位须按管理部门划定的责任区在雪停后按规定将积雪清扫干净 运出市区,无运力的单位可委托代运、小街小巷积雪的清运、按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划分的责任区,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责任单位清运。第三十三条。市区内禁止饲养猪,羊 兔,鸡 鹅等家畜家禽,因教学 科研以及其它特殊需要饲养的 须经市容环境卫生专业管理部门批准.饲养的动物要严加管理 不得影响环境卫生,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残土,污水和烘便.不得进行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活动,不准随地吐痰 便溺,乱扔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