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2、36号各县 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住建委制定的,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遏制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燃气充装。运输.销售等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推进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为盘锦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二、工作原则和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级监管。的原则。认真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燃气行业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加大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的力度,做好燃气事故防范和监督管理工作,杜绝燃气安全生产事故。三.安全监管模式,按照我市行政区域划分和政府部门。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实行三级网格化监管模式。一,三级网格划分及监管职责,一级网格,全市所辖区域,市住建委负责全市城镇燃气管理工作 并对各县区、盘锦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燃气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负责对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和全市燃气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备案工作。对重大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二级网格。盘山县、大洼县,双台子区 兴隆台区。盘锦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共6个,各县区 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县区政府 经济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和市住建委指导下。负责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辖区内燃气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控制和杜绝燃气事故发生 并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行业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三级网格 各燃气经营企业、共24家,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本单位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燃气安全保障。风险管理.运行维护、员工培训等制度体系 及时消除企业燃气安全隐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责。二、监管责任人 一级监管责任人.市住建委 分管副主任 业务科室长、二级监管责任人、各县区政府、盘锦辽东湾新区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分管副县区长 管委会副主任 各县区、盘锦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长.分管副局长。燃气办。三级监管责任人.各燃气经营企业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四 组织机构、成立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刘志虹担任,成员单位由各县区政府,盘锦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和市住建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 市消防局,市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委副主任杨文森兼任,五,保障措施,1 建立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各县区政府 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安全执法检查联动机制 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道路运输,燃气管网设施和已取缔的非法燃气经营站点进行全面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进行处罚.2,建立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建立燃气安全监管日巡查。周检查,月排查工作制度 同时。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县区 经济区的燃气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督查,确保燃气监管全覆盖,3,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重大的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 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4。建立动态管理制度、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县区 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管具体情况进行汇总,在每月3日前书面报市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 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分级监管,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 明确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安全监管措施.2、积极履职,加强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根据职能和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本部门监管权限外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要及时告知责任部门予以查处。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3.严格执法 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把燃气行业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查处,抓紧完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制度.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参与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燃气安全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大城镇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普及燃气安全知识 切实提高群众燃气安全防范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经营、规范使用.自觉维护城镇燃气设施安全的良好氛围.附件1 盘锦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刘志虹。副市长,副组长.张贺堂、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盖林 市住建委主任,成 员。杨文森、市住建委副主任,孙湛,大洼县副县长、许龙、盘山县副县长.韩彤,兴隆台区副区长,徐伟 双台子区副区长.李永夫。盘锦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学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侯连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冯世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白剑 市消防局防火处处长,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长 段炼,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史广久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办公室主任杨文森,兼,办公地址。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电话。283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