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核奖惩第二十一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及成效纳入年度考核.第二十二条,对前期和建设工作推进快。资金控制严格。工程质量优良,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考核并组织评选.由市政府对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以及建设环境好,协调服务好的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各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一,侵占 截留,挪用市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 二 无故或以不正当理由延迟资金拨付 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三,在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审查过程中,无故延迟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审批,核准,备案、审查、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四,由于行政不作为或越权行为,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五 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市重点建设项目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六、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引发严重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 七.影响和阻碍项目建设工作推进的其他行为.第二十四条 对于干扰市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和管理秩序致使项目建设受阻的行为,项目法人应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置,先排除干扰,再依法研究解决问题.涉及破坏行为的.项目法人有权提请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法人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文明施工.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对造成较大不良影响应承担主要责任的施工单位,依法严肃惩处。属于市内的施工企业。有关部门应降低或取消其工程资质、属于市外的施工企业。3,5年内不允许进入陇南市内相关工程建设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