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市道路 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巷道、路肩、边坡,边沟。公共广场 停车场.隔离带,街头空地。已征用的城市道路建设用地.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包括供水,供热,排水,道路照明,路名牌。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路边石及电业,邮政、电信.移动,联通、消防等公共设施。城市桥梁,包括跨河桥 立体交叉桥、高架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 人行地下通道。桥梁附属设施包括,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桥名牌、限载牌 收费亭以及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水域或者陆地等。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黑河市城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规划、建设 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第四条、黑河市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市建设,规划、房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热力。土地 通讯,消防、街工委等有关部门 要密切配合协同主管部门做好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 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道路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细则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对保护城市道路和道路附属设施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