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3,安全防护措施15,3,1,装置或设备的排气口应引向室外安全处,15,3 2、对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岗位.应设置机械通风、气体泄漏报警仪及防毒面具等防护装备、15,3,3.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应采取防静电措施且可靠接地,15、3,4.设备布置应留有安全疏散通道 工作场所及安全通道应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15 3、5、原料库、成品库等仓库内应使用低温照明灯具,并应对灯具的发热部件采取隔热等防火保护措施,15。3,6.二氧化氯制备间,次氯酸钠制备间及氯化间的室外应配备隔离式两小时氧气呼吸器.15,3、7,易燃,易爆场所应进行防爆设计,15 3,8。在操作面设置的地沟或管沟,应设有牢固,平稳的盖板。15 3,9.设有起重机的车间其内部辅房顶棚应采用防坠落的防护措施。15,3,10,表面温度超过60,的管道和设备应采取保温或防烫措施,15 3.11、引风机.送风机。磨浆机的基础宜使用减震垫。15、3,12 车间潮湿地面应采取防滑措施,15.3 13.易发生事故。危及安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设置安全标志和涂刷安全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的有关规定、15.3。14.备料等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敞开式场地或设置机械通风、15、3、15。竹片或木片的输送带应设置紧急停车开关,15 3.16、棉短绒,木片及竹片等原料堆场和备料车间中间库的出料皮带处,蒸锅下料口.漂洗真空过滤处.氯酸钠仓库,甲醇仓库 松节油储存区.二氧化氯制备区及二氧化氯反应器的视镜等处应设置视频监控,15、3。17,棉浆粕工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5。3 1条、第15。3,16条规定外。尚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 次氯酸钠制备间应防止阳光直接照晒室内设备和管道 2、当次氯酸钠制备间采用氯气钢瓶供氯时,计量室内温度不宜低于20、3、次氯酸钠制备间应设置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4,次氯酸钠计量间排风应采取地面排风方式 5、氯气钢瓶存放处和计量间必须设置能沉没氯气钢瓶的碱溶液事故池.6 盐酸.烧碱和次氯酸钠罐区应分别设置独立的事故围堰,罐区应配备防护设备和用具,15、3。18 木浆粕和竹浆粕工厂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5 3.1条、第15,3 16条规定外.尚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1,在可能泄漏二氧化氯处应设置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2 二氧化氯储槽的排气口不得直接排向大气.应通过管道送到洗涤吸收系统处理后排放,3,氯酸钠调配槽应设置在避光处,4,在浓硫酸储槽,二氧化氯储槽,氯酸钠调配槽.甲醇储槽 烧碱储槽等周围应设置围堰,且围堰的容积应能接受最大储槽的泄漏量,5 碱回收炉各主要操作层应设直达室外的安全疏散楼梯 6。封闭的油泵房内应设置机械排风,7、浓硫酸储存槽区应采取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