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户外广告审批管理第八条、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提交下列材料、一,书面申请 内容包括,户外广告设置单位或个人名称,户外广告用途.载体形式 规格.长。高、宽,数量,设置地点。设置期限。二,户外广告方案及平面实景效果图.大型户外广告需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及广告架体施工图和安全保障方案.三、单位法人证明或业主个人身份证明。四。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租赁合同。协议 及相关利害人的书面意见,五,在建.构.筑物顶部设置户外广告或附着在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应当提交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设置安全性意见,可能影响消防安全.气象监测的。应当提交当地消防、气象部门出具的意见.六,按公益性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 公益性户外广告不得进行商业运作。宣传政治性内容的公益广告内容要规范,并不宜设置太多。第九条 户外广告设置审批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准予许可的.核发。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30日内应完成户外广告设施建设 已建成的广告设施连续闲置时间不得超过15日、逾期应以公益广告覆盖、设置和发布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的地点,内容.期限.规格及设计方案实施,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变更手续、户外广告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施工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第十一条.取得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30日内应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经审查通过.领取 户外广告登记证 第十二条、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状况和整洁,美观。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和维护 消除不安全隐患 对脱色 污染,破损。陈旧.过期、闲置的应及时维修,翻新或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坠落、倒塌 倾斜等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损毁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