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办法所称的拆迁人 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 周口市规划管理局主管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负责宣传 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负责对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查。组织对拆迁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核发拆迁岗位证 三 受理拆迁申请,审核拆迁计划和补偿安置方案.核发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四 对城市房屋拆迁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协调拆迁单位,评估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关系,并负责回迁安置房屋的评估验收活动,五.依法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进行调解.裁决,六,查处违章拆迁和非法拆迁行为 七。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的资金监管和档案管理。第六条,城市房屋拆迁所涉及的计划,规划,公安 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保证本办法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