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城市环境卫生服务管理第三十七条。凡在雅安城区的一切机关.学校、科研、文教卫生,部队、企事业单位 商业、饮食部门、文化娱乐场所,农贸市场,个体.工商,生产,服务、户,沿街临时、固定摊点,售货车棚.包括人力 机动车.等所产生的生产和生活废弃物 一律实行有偿清运和处置,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有能力自行清运的单位、必须到环卫部门办理清运倾倒手续、按指定运输路线密闭运输。倾倒在指定的地点 并按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凡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的单位或个人、应与环卫部门办理委托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委托服务费 第三十八条,各类医院、科研单位。屠宰场。制药厂以及建筑工地等产生的有毒 有害.腐蚀性生产垃圾.废弃物 必须按环保 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运的按特种垃圾收取处置费。第三十九条,由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收费的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及各类摊点.由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自行清扫,自行清运。并向环卫部门缴纳垃圾处置费.凡委托环卫部门清扫、代运的 由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按标准向环卫部门支付服务费用.并签订委托协议书.工商部门应监督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管好辖区环境卫生。协助环卫部门收取垃圾处置费和服务费,第四十条.生产 经营,建筑等单位及个人临时占用城市街道.人行道.按 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事先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办理临时规划用地许可证、其占地范围内的清扫,垃圾代运按上述规定办理。第四十一条.残疾人、五保户以及收入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家庭凭有关证明.免收城市清洁卫生费,第四十二条。环卫部门应严格按照雅安市物价局,雅安市财政局、雅安市建设局三家联合签发的雅市物 2002。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标准 并到物价部门申办,收费许可证,凭证到财政部门购买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收据。依法收费,亮证收费、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