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了加强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环境,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市容.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建筑物 构筑物 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场所.临街景观等容貌,本办法所称环境卫生.是指城市街道.广场。公共场所,水域等环境的清扫.城市垃圾。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处置,综合利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第四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级。区级。乡镇三级管理.按划分责任区负责、并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建设局负责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根据城市的发展 每年由雅安市建设局划定。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环保.交通、卫生、民政.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配合市建设局实施本办法,市建设局可委托有关组织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区,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媒介。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 中,小学校应当安排适当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教学内容,增强公民市容和环境卫生意识,提高公共道德水平、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人员履行公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保持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有检举和控告破坏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的权利、第八条,对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建设局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