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电力建设 生产.供应和使用的顺利进行 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国有和非国有的已建或者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 变电 输电,配电,调度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当坚持综合治理 专业保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 并向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或者电力设施产权人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保护电力设施成绩突出或者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力企业和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的重点用电户 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