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四川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 DB51/T 2741-2020
  • 成都市城市车行道尘土量检测方法 DB5101/T 77-2020
  • 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社会保险基金 DB51/T 2716-2020
  • 宜宾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设计规范 DB5115/T 43-2020
  • 泸州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管理规定
  • 四川省人大预算联网审查监督数据信息提供规范 税务 DB51/T 2717-2020
  • 绵阳市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公示规范 第3部分:医疗服务 DB5107/T 77.3-2020
  • 宜宾市城镇绿化条例 2023年
  • 四川省建设工程监理规定 2004年
  • 成都市无人机服务规范 第4部分:电力 DB5101/T 79.4-2020
,第三章,处置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 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经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一条,建筑垃圾处置场四周应设置不低于二米的实体围栏、应设置防尘、防污外溢。消杀蚊蝇等设施、应配备专人管理 保持场内整洁。防止对周围环境卫生的污染、禁止入场拾废旧物品、第二十二条,建筑垃圾处置场不得处置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或者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废物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