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关于转发。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2012、522号各区 市 县建设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现将 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2。571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2,560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 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 2012 571号。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2年11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条款规定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12,571号.各有关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已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4.2条规定。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对执行该条款作出如下规定。一,关于相关设计参数的确定。担架尺寸不得小于1900x550mm,电梯轿厢净深度或净宽度尺寸不应小于1950mm.当净宽度尺寸为1950mm时,应采取电梯门开口偏移或加宽电梯门等措施,确保担架顺利进出 电梯参数应满足、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型式与尺寸第1部分 类电梯 GBT、7025,1。2008、要求、二。工程设计单位应在、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大样图中明确担架尺寸 轿厢尺寸,担架活动轨迹示意,三,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设计能否满足以上要求进行审查.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发放审查合格书、四。为做好新版规范与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1999。2003年版,的实施衔接、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2011。有关问题的的通知 川建勘设科发.2012。299号,的规定 在2012年8月1日及之后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住宅建筑项目,必须执行本规定。在2012年8月1日之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住宅建筑项目,鼓励执行本规定 但在2012年12月1日及之后仍未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的住宅建筑项目、必须执行本规定、特此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