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评价规范 DB37/T 4235-2020
  • 山东省机械式停车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DB37/T 4286-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6部分:医疗保险信息 DB37/T 4221.6-2020
  • 山东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人员照护需求等级评估 DB37/T 4238-2020
  • 山东省体育技能培训机构评定规范 DB37/T 4226-2020
  • 济南市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
  • 烟台市裸露山体喷播技术规范 DB3706/T 71-2020
  • 山东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09-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元 第1部分:人口 DB37/T 4223.1-2020
  • 山东省黄泛区公路工程地质勘察与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DB37/T 4228-2020
,第二章.地热资源的勘查第十一条从事地热资源勘查。必须依法申请登记。准予登记的、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第十二条勘查出资人为探矿权申请人、但国家出资勘查的 国家委托勘查的单位为探矿权申请人,第十三条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应当自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在开始勘查工作时 应当向勘查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向省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市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开工情况,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完成勘查任务后,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写地热资源勘查报告。第十四条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必须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范围内开展地热资源勘查活动.接受市、县 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监督,检查 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五条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应制定方案、对探矿遗留的钻孔,探井,探槽。采取回灌 填,措施.使地下井巷采空区达到安全状态,回灌 填、方案.报市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施行。第十六条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汇交地质资料,第十七条转让探矿权应具备下列条件、一,自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满2年,或者在勘查作业区内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者开采的矿产资源、二,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 三.探矿权属无争议,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五。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地热资源探矿权转让后。地热资源探矿权人的权利 义务随之转移,禁止以承包等方式擅自转让探矿权,第十八条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在申请转让地热资源探矿权时 应提交下列资料.一。转让申请书.二 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 三 受让人资质条件的证明文件,四、转让人具备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五.地热资源勘查情况的报告,六 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