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六条,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框架建设的协调工作、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共同参与框架建设与完善。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与完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不断完善,二.负责项目建设设计方案 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审定.确保框架建设的实用性与合理性.三.负责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制定 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四,负责组织项目评审与项目验收工作、五、负责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的培训、指导工作,第七条.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项目的总体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综合协调、并在政策措施,共建共享。应用服务等方面做好支撑工作,第八条.市国土资源局是项目牵头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与日常维护工作.二.负责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编目,管理与更新维护工作.三 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的注册、发布与更新维护.四,负责全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集目录内容的分发 管理与更新维护。并提供社会化服务.第九条.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单位共同参与框架建设及完善工作.负责提供本单位政务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是。一 负责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信息资源的编目.二 对本单位的专业信息数据集资源目录内容设置使用权限。三 及时提供本单位专业信息数据集并负责定期更新,第十条,市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国家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数字聊城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确保框架建设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相关规定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