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保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户外广告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湖北省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7、2020年,进行编制.第三条.本规划中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在室外设置的下列广告。1。利用公有 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牌匾以及张贴等形式的广告,2,利用车辆.船舶,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等交通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等形式的广告,3.以其他形式在户外设置、绘制 悬挂.张贴的广告。第四条,本规划所称门面指招牌临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在其门楣设置的不脱离所在建筑物墙体。以及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或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名称为内容的户外牌匾、第五条、规划目标,贯彻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环境景观建设的要求.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美化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城市用地布局。合理确定禁止设置区 集中展示区和一般设置区.制定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和标准,为管理部门提供可操作性的管理依据.第六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7、2020年 确定的中心城区的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102,5平方公里、以及沙洪公路,宜黄高速公路 318国道、207国道,荆襄高速公路等城市进出口道路两侧各200米的控制范围。第七条 规划期限.2007年,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