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工程建设和管理第十三条、通畅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简易设计、设计由县市及以上公路管理机构编制 设计资料主要包括设计说明书。路线走向图.路面结构设计图.桥。涵 构造物设计图和预算等。由县市交通局审批。报州交通局备案.再由州交通局将备案情况和项目明细表汇总报省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备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第十四条 通畅工程建设标准是,县 乡道应基本达到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一般不小于5、5米.路面宽度一般不小于4 5米、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水泥稳定类基层厚度不小于1,5厘米、其他类型基层厚度不小于18厘米。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3厘米、水泥稳定类基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村道应尽量利用地形进行修建。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 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水泥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等级不低于C25,基层必须满足强度和平整度的要求,沥青路面面层厚度不小于2。5厘米、铺设厚度不小于18厘米的水泥稳定类基层,路面宽在4 5米及以下的连续路段根据地形及视距 一般每300米设置错车道一处。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 路肩须组织施工队伍和当地群众培起来,作为检查验收的一个重要指标 以确保道路畅通,第十五条,县市交通局要组织对施工队伍进行培训.在培训合格的队伍中审查一批具有水泥砼路面施工能力的队伍 负责通村水泥砼路面施工、乡镇。村在县市交通局审查通过的施工队伍中选择有施工能力的队伍承担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水泥砼路面施工规范、规程和设计标准进行施工 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任务、严禁转包 分包、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场.第十六条 县市交通局应组建质量监督小组,负责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同时、采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有偿举报等方式.严格把好质量关.项目实施村要挑选原则性强,认真负责的项目监督员数名.经培训后,旁站监督工程质量.实行有奖举报制度.第十七条 州交通质量监督分站应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的检查,监督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施工地段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标牌 注明项目名称、里程 施工单位名称或承包人姓名.质量监理或监督人姓名,工期。路面宽度和厚度及水泥砼的配合比等关键技术指标、施工材料的选用.必须经交通技术部门检测认可后方能使用 第十九条 项目业主必须到所在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项目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项目在省 州下达的年度计划项目内、2,项目的设计,试验资料等齐全。3 路基必须验收合格。4.按要求选择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 安全合同.廉政合同等.